现将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及方式缴纳:
一、缴费标准
1、我市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额度为:基本医疗保险全年缴费2238.84元(月均缴费186.57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105元,合计2343.84元。
2、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员,只缴纳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105元。
二、缴费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中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从个人账户中扣缴。
2、未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且已办理营口银行卡并签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可直接到市内营口银行各网点预存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银行预存代缴,按月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3、尚未办理营口银行卡的,本人需携带医疗保险证、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到市内营口银行各网点指定窗口办理银行开卡和签约业务,预存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实行银行预存代缴,按月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4、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本人需携带医疗保险证、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营口银行卡到市内营口银行各网点指定窗口办理签约业务,预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后,实行银行预存代缴。
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及政策调整
2018年度续保缴费期定于7月1日开始,9月20日结束,逾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将不再代扣。2019年1月起按自然年度缴纳2019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
2018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5元,费款所属期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1月至12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5万元。
来源:营口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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